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经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、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,公司以协议方式向公司股东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河北高速”)转让公司所持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金牛化工”)全部381,262,977股、占金牛化工总股本56.04%的A股股份,股份转让价款总计2,318,078,900.16元(含增值税),并与河北高速签署了《关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》(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5日、11月5日、11月8日刊登在《证券时报》、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)。
2023年2月13日,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《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》,本次股权转让工作已全部完成。
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,公司不再持有金牛化工的股份。河北高速持有金牛化工381,262,977股股份,占金牛化工总股本的56.04%,成为金牛化工的控股股东,金牛化工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北省国资委。
本次交易完成后,金牛化工将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。本次交易预计增加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损益约为16亿元(以上数据未经审计)。